每日商报讯“租车协议上写了中途退租只需扣除30%违约金,而后商家却说已付租金不予退还。”6月7日,消费者杨先生在富君租车(滨江店)租用了一辆汽车,支付了5000元押金以及四天的租车费800元。“第二天,因为个人原因,我不需要再使用车辆,便向商家提出中途退租。”杨先生说,“原本以为商家会扣除一定违约金把租金退还给我,但实际得到的回应却是租金不予退还。希望商家能够退还我一部分的租金。”于是,杨先生向与本报维权热线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投诉此事。 交800元租车中途还车 租金概不退还? 消费者杨先生:6月7日,我在网上了解到富君租车(滨江店)的信息,便主动电话联系了对方。我在电话里向商家租了一辆车,并支付了5000元的押金和四天的租金800元,商家直接把我租用的车送到了我所在的地方,租用的时间从当天下午5:30左右开始算起。 第二天,我由于个人原因不再需要使用车辆,便联系了商家想要退车,原本根据合同约定,中途退租只需要扣除30%的违约金,但商家却表示已支付的租金概不退还。我仔细查看了合同,在最末尾的确有写明这一条,但这与30%的违约金不是互相矛盾的吗? 由于当时我提出退租,还不到下午5:30,所以我实际使用的天数仅为1天。目前,商家退还了我3000元的押金,剩余的2000元押金要等到20个工作日后,确认无违章罚款后方可退还,我也已经把车辆归还给了商家。希望商家能把剩余三天的租金退一部分给我。 违约金针对月租、年租使用 建议消费者按日租用 (根据杨先生提供的材料显示,富君租车属于“上海富君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天眼查APP显示,该公司目前为存续状态。) 富君租车(滨江店)相关负责人:我们公司统一规定,已支付的租金概不退还。而违约金的条款仅针对于月租以及年租的用户,一般日租的消费者,租金是不能退还的。 这一规定,我们虽然不会在签订合同时跟消费者提前说明,但如果对方提到,我们也会如实回答。如果消费者不确定需要租几天,我们就会建议他一天一天地租,租金也可以一天一天支付。 常规的程序是消费者说租几天,我们会在合同里写明从几日到几日,租金收几天的钱,然后我们把车留给消费者,已支付租金不退还。杨先生提前退租,根据公司规定就是无法退还租金,以前也没有这样的先例。 消费需合理安排,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该案件是一个合同纠纷。消费者要求提前退租,商家同意并且接收了车辆,双方的汽车租赁合同提前解除了。商家有权要求消费者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约定,消费者提前退租的,应付给商家未付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且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消费者已经付完租金,那么违约责任就是已付租金不予退还。合同是商家出具的格式合同,本事例中,商家扣除消费者600元,也就是75%的租金作为消费者的违约责任,其实是过高的,应当根据商家的实际损失予以调整。 建议消费者理性消费,并遵守契约精神,冲动消费后又“反悔”将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并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