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直播间卖假货 只因“法律意识淡薄”? 北京青年报 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日前对廖某等人直播售假案当庭宣判,以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廖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廖某团队其他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2到3年不等,罚金5千至5万元不等。 廖某真的是法律意识太淡薄吗?相关法律有《刑法》《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干直播不可能不知道相关规定。现在的直播团队都有自己的法律顾问,真不懂法律还可以问问法律顾问。而且,直播结束后廖某的直播团队会删除所有涉及假冒产品的购买链接和回看视频。这不正是很懂法律才因此玩猫腻逃避法律制裁吗? 廖某及其直播团队一直抱有侥幸心理,因为直播带货出事很少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例子,大多都是主播出来道歉赔偿而不了了之。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月25日,某电商平台公布《电商创作者管理总则》阶段治理成果,有78176名带货达人因违规被平台判罚,其中百万粉丝以上的达人有2223人。这里面是否有卖假货的?如果有为什么没有相关部门依法处罚?或许廖某及其团队也看到了这一现象,认为自己也不会有事。 对于那些最有影响力的著名主播,监管部门更要严加监管,对其带假货给予零容忍,这样才不会让其他主播跟风学样。否则,小主播吃不了兜着走,大主播带假货反而还增加流量,这不公平。 或许有人觉得,对带假货的主播及其团队不严厉处罚或从轻处罚是呵护电商的营商环境,那么,品牌方的营商环境更值得重视。一个品牌的建立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时间,一个再著名的主播消失了也并不能够影响电商,这个主次轻重要清楚。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对廖某等人的直播售假案当庭宣判,恰恰是给上海的营商环境加分的,而那些对主播违规睁一眼闭一眼的地方,其实正在给当地的营商环境减分,这个账不难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