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报道 在“双减”政策影响下,各地不少校外培训机构开始缩减校区,进行退租。同时,也遇到了退租问题。 8月8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发布校外培训机构房租有关问题的行业意见书,指出一些机构向协会反映出现退租困难并存在被要求支付违约金,且押金和已预付的租金无法退还等问题。协会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双减”文件印发前,校外培训机构如已签订合同承租房屋,可主张构成情势变更,并与出租方重新协商变更租金标准、租赁期限等,也可以与出租方协商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不应将此视为违约,不应收取违约金,并应退还押金和所预付的部分租金。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还在官网上公布了“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房租有关问题的行业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