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通讯员 徐芳芳 记者 汪晓筠) 近日,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宁围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辖区内一家超市存在违法行为,店内销售的散装食品容器、外包装上没有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等信息,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属于食品违法案件“简案快办”范围,执法人员当即向该经营者开出了一张“罚单”。 宁围所执法人员登录手机浙政钉“简案快办”系统,进行现场立案,上传调查取证照片、选择违法行为、当事人签字确认、填入手机号码,系统便自动生成了处理意见及依据。审批完成后,行政处罚告知书立即以短信方式自动发给了当事人。这是宁围所查办的首例“简案快办”案件。 据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简案快办”让执法方式从传统的线下转到了线上,从原来的当事人“往返跑”实现了“零次跑”,由以前的分批审核优化为集中审核,“简案快办”减轻了基层执法负担,提升了执法效能,充分释放了基层执法力量。接下来,宁围所将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积极落实食品领域“简案快办”模式,更好地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动零散化、繁琐化的传统办案手段迈向信息化、智能化改革,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