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张恒)“我和朋友正在包间聚餐,突然发现包间左上方一个摄像头正闪着‘红灯’录像,把我们在包间里的举动、谈话都录了下来,这是否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9月3日,大连消费者王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讲述了自己和朋友在饭店聚餐时,被包间内摄像头暗拍的遭遇。 王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介绍说,前几天,他和几位朋友在饭店包间聚餐期间,王先生无意间发现包间天花板上装有摄像头。“这种做法合法吗?”王先生找到该饭店负责人提出,之所以选择到包间内聚餐,就是基于包间有更好的独立性和密闭性,客人之间也会有涉及隐私的谈话内容或行为。他认为饭店在走廊、大厅安装摄像头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包间里安装摄像头,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随后,该饭店负责人李某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证实,饭店内10多个包间里确实都安装了摄像头,但包间里的摄像头只拍摄画面,不会实时录音,其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比如,有客人遗失物品方便查找、客人之间或客人与商家发生纠纷便于及时查阅等。以全国关注的“云南李心草案”为例,正是因为饭店安装了摄像头,才为办案机关提供了重要的视频证据支持。 同时,该负责人明确表示,饭店有相关规章制度,会对摄像头所拍摄的内容加以保护,不会泄露消费者的隐私。除非是执法部门要求提供相关画面,否则饭店的工作人员不会主动公开上述信息。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大连市一些中高档饭店的包间内,安装摄像头的现象并不罕见。在公共场合安装摄像头,能有效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有助于记录事实,公众大多表示理解。但客人租用包间多是为了私密用餐不被打扰。因此,包间内安装摄像头是否涉嫌侵权成为争议话题。 从事销售等业务的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经常会和客户在包间内用餐接洽业务,既有涉及销售以及各种项目的谈判内容,也有客人身份不愿被他人知晓的原因,对外而言属于隐私信息。他认为,在包间里安装摄像头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费者的隐私权,而且饭店也没有提前告知。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岩教授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民法典》将个人隐私权作为一项重要的人格权予以保护,其中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民法典》同时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王岩教授认为,酒店包间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属于私密空间,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安装摄像头予以拍摄。如确有需要,应当征得消费者同意,消费者不同意则不能安装,否则就属于侵害消费者隐私权的行为。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对于饭店和酒店在包间内安装摄像头、资料使用和内容管理方面,均缺乏统一的服务规范。 对此,王岩认为,为保护自然人隐私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有必要作出针对性立法,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问题。尤其是提供公共服务的场所,应当对禁止安装摄像头的范围作出规定,明确安装范围、安装单位责任、禁止安装范围,即使安装也应当予以明示。此外,在消费者允许的情况下,建议明确安装单位主体责任、资料管理以及安全审查义务,明确信息使用的方式和范围,从源头上维护消费者个人隐私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