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一个月 完成问题整改1465个 商报讯 (通讯员 市闻 记者 汪晓筠)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监督抽查,检验发现某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于7月21日生产的整车原装电池过充电、放电过流保护等项目不符合GB/T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要求,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截至案发,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20000元,违法所得258元。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属于生产销售不合格电池产品的行为。11月4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电池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整车原装电池1组、没收违法所得258元、罚款456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安厅、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启动了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生产销售、维修、道路交通、市场竞争、消防安全等五大领域十三类突出违法行为。最近,省市场监管局将全省查办的第二批典型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尺寸限值、照明等项目不符要求 被罚11800元 2021年11月7日,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监督抽查,检验发现浙江易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型号为TDT531Z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尺寸限值、照明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至案发,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4000元。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属于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行为。12月14日,拱墅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浙江易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辆、罚款11800元的行政处罚。 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一个月 完成问题整改1465个 除了杭州市余杭区查处某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电池产品案以及杭州市拱墅区查处浙江易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最近公布的第二批典型案例还有嘉兴市查处桐乡市嘉合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电动车案、嵊州市查处嵊州市众利车业有限公司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案、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处钱某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案、湖州市南浔区查处南浔程田军电动车经营部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案、金华市开发区查处金华市佳能电动车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等, 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一个月,截至目前,全省从事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全部企业17629家实现自查自纠全覆盖,发现问题1503个,已完成问题整改1465个,占比97.5%,排摸和收集高质量案源线索266个,已全部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