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3月9日,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一起食品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被纳入“黑名单”案件。泉州泰源食品有限公司因在一年内2次抽检均存在同一性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责任人被禁业5年。 据悉,泉州泰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21年7月6日)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此前,该公司曾因生产经营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饮用水的违法行为,被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0月14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不到一年,该公司再次生产经营经抽检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的包装饮用水的行为,属于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受到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实施同一性质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情形,2022年2月11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依法吊销该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蔡声鹏作出下列处罚决定,自2022年2月11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