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郑铁峰)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浙江省景宁县消保委结合本地实际,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县公安局、团县委、县网监办等消保委成员单位,通过科学部署压实责任、制度实施规范管理、重拳执法遏制乱象、广泛宣传引领共治、正反督导提效增质等举措,强力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共摸排网络直播营销涉嫌违法线索18条,立案调查10件,办结8件,大要案1件,罚没款50.54万元,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点亮组织部署“探照灯”,压实主体责任 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景宁县市监局局长担任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出台《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到人。第一时间主动对接团县委、县经商局、县公安局等相关成员单位,结合市场主体登记、投诉举报、日常监管等信息,掌握辖区网络直播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并通过现场走访、电话确认等方式进行核实确认,对全县33家网络直播经营主体全部建档入库。 照亮制度规则“红绿灯”,推进规范治理 制定或下发《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南》《网络直播营销行业负面清单》《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常见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指引清单》和《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产品行业网络直播营销操作规范》等,为网络直播营销行业定好规则,推进行业规范化发展,已制定负面清单2个、合规提示指南1个、监管规则1个。 景宁县消保委召集33家网络直播经营主体开展集中约谈,强调网络直播营销十大重点治理问题,详细解读《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南》,发放《网络直播营销负面清单》33份,签署《网络直播营销承诺书》33份,引导网络直播经营主体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擦亮执法办案“强光灯”,遏制直播乱象 抽调执法骨干组建在线巡检队伍,利用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浙江公平在线”、丽水市互联网监管平台等数字化平台,在线巡检网络直播经营违法行为,及时进行违法线索取证固证,截至目前,开展网络直播专项在线巡检2次,共摸排网络直播营销涉嫌违法线索18条,通过市监保固证18条,立案调查10件。 联合县公安局开展网络直播专项检查,连夜突击检查王某洋电商创业园等网络直播电商集聚地,对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项规定的景宁某贸易商行进行了详细的现场检查,该商行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从他人处购进的进口预包装火腿分割、切片、包装,在抖音平台进行直播演示、视频介绍的方式进行销售,且为了营造销售火爆的假象,伙同他人进行虚假交易,虚构销售状况,累计虚构交易金额80余万元。截至案发,该商行已分装火腿185支,违法经营额达17.89万元,该局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商行处罚没款50.54万元。 开亮宣传引导“提示灯”,营造共治氛围 通过景宁县市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的提醒警示函》等宣传信息2条次,通过中国畲乡新闻发布宣传报道1条次,向社会持续释放“网络直播营销新业态不是法外之地”的监管信号,增强经营主体自律意识。 组建“景宁直播电商”微信群,及时分享合规指南、负面清单、典型案例、整治动态,提升网络直播营销经营主体依法合规意识和能力;引导全社会参与监督,开通12315、12345专线,鼓励社会大众投诉举报网络直播经营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接到相关举报4件,已办结1件。 调亮跟踪督导“反光灯”,提效治理成果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各相关单位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对网络直播营销重点违法线索、消费投诉举报、信访舆情处置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截至目前,已开展专项督查1次,发现问题1个,整改问题1个。 建立“治漠”工作汇报机制,每月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县纪委汇报治理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主动接受纪委监督,完善问题整改机制,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