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魏晗超 记者张文章)化妆品小样因价格便宜、携带方便、量小易用,逐渐脱离“免费赠送”的唯一渠道,开始在市场上交易。但有些化妆品小样标来源不明、标识标签不全,存在质量无法保证、消费维权困难等问题。8月23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近期市场检查情况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小样化妆品应尽量走正规渠道。 近期,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少化妆品店销售的化妆品小样存在不少问题。检查中发现,有的化妆品店摆放的用简易塑料袋包装的化妆品小样,仅在塑料袋外贴有简易标签,这些化妆品的塑料袋标签内容仅含有化妆品名称、条形码及其编号、售价,但未标识生产日期、有效期、使用方法等内容;塑料袋内的化妆品外包装均为外文,无中文内容标签;有的化妆品店经营者所销售的化妆品小样原本仅用于自用,而后在自己新开小店的试营业过程中,将上述化妆品小样放在柜台上提供顾客试用或选购。上述这些行为都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当即责令经营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化妆品小样常常用于提供消费者在化妆品柜台现场试用或与订单一起赠送消费者免费使用,其标签一般并不完整。在日常使用当中,化妆品小样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及说明等内容,均是以同品牌同型号的同批次化妆品为主,因此只有随单赠送或在销售柜台直接试用才可保证化妆品在使用时相对安全。消费者购买小样化妆品应尽量在正规渠道,仔细查看商品生产信息,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