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交流研讨 助推药检创新 商报讯(通讯员 胡卫江 见习记者 王澜) “同库货权转移,是否可以简化验收、出入库操作?”“同货主移库应形成移库记录,但不同仓库间运输需要增加外包装外观及运输状况检查记录。”“针对不同的收货与验收情况,还是要具体分析,并对照不同的检查要点。”这一幕的讨论场景发生在药品多仓协同检查要点专题研讨会上,各位检查员和企业代表针对药品多仓协同运营过程中的收货与验收检查要点开展了充分的研讨。 最近,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联合杭州市药品检查中心举办了为期两天的药品多仓协同检查要点专题研讨会。研讨会期间,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相关负责人现场详细解读《药品多仓协同运营管理规范》,明确多仓协同运营的基本职责和管理要求。本次研讨会结合了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多仓协同运营管理现状,针对人员与培训、设施与设备、智能化供应链管理平台、审核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文件体系等环节研讨检查要求与检查关注点。来自省、市、县资深省级药品流通检查员和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上药控股宁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十余位有关专家和检查员参与了本次研讨会。 据悉,药品多仓协同运营是对药品供应链模式创新的重要探索。通过智能化供应链管理平台,确保药品储运的全过程可追溯,有利于实现区域一体化药品多仓的协调有序发展,推动建立规范、安全、高效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提升药品供应的安全性、可及性、便利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大型现代药品流通骨干企业,整合药品仓储和运输资源,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浙江省局于 2017 年7月出台《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药品经营企业多仓协同监管事宜的通知》[浙食药监规(2017)6 号],正式开展药品多仓协同业务,探索相对应的协同监管模式。目前,我省已有浙江英特集团股份公司、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大型药品生产流通集团性企业开展药品多仓协同业务。 明确检查要点 加强企业管理 对于参与研讨会的检查员而言,本次会议为下一步检查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在相互交流、研讨的过程中也进一步明确了检查员在药品多仓协同检查中的检查关注点。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药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孙浩说:“多仓协同业务是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大型药品流通骨干企业的重要举措,这次培训活动组织药品检查人员对多仓协同业务进行研讨,也规范、统一了下一步多仓协同检查的方式方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进一步学习了《药品多仓协同运营管理规范》,尤其关注到了在不同检查环节中应该注意的检查要点。” 对于企业而言,这样政企交流的平台可以有效促进浙江省药品流通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建芳说:“感谢省市药品检查中心给我们搭建起了这样的交流平台,让像我们这样的企业也能参与到这样的研讨活动中,并结合我们在药品多仓协同运营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建议。同时,也让我们企业在具体的流通经营过程中看到了自身需要注意的问题,规避风险,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 在杭州市药品检查中心看来,本次药品多仓协同检查专题研讨会旨在为检查员、药品流通企业搭建起一个交流的平台,通过研讨会的方式加深大家对《药品多仓协同运营管理规范》的认识,并“挖掘”出浙江特色,形成适用于浙江企业的检查规范。“本次研讨会将理论知识和药品实际流通情况相结合,政企携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助推《浙江药品多仓协同检查要点》完成定稿。在整个交流研讨的过程中,不论是企业还是检查员都能收获更多的专业知识。后续,《浙江药品多仓协同检查要点》将逐步完成定稿,为药品多仓协同检查员提供明确、详尽的检查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