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 万晓东)近日,北京市药监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联合对海淀区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督导检查。 北京市督导检查组工作人员首先来到嘉事堂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四季青药店,听取药店负责人介绍企业概况,汇报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工作情况,并就第二类精神药品规范经营管理工作进行交流座谈。 随后,督导组对药店第二类精神药品购进、储存、销售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查看了该药店2022年培训情况、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抽查了部分品种的销售记录及对应处方。督导组指出:要立足本职,做好相应的经营业务,进一步强化特殊药品质量管理;要承担起重大活动保供任务,保证二类精神药品在市场上管得住、用得上;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药店的哨点作用。 检查结束后,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药店工作人员开展现场培训,重点强调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时,应当严格审核购买方资质、采购人员身份证明、单位委托书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要加大对首次销售、采购人员变更等情形的审核查验力度,关注购买数量异常增长信号,并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核实记录有关情况,严防骗购套购。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时,应当严格执行凭处方销售的规定,严禁超剂量或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