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为进一步提升消费环境,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和潜力,提振人民群众消费信心,促进区域经济持续恢复,11月8日,陕西省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发布《无理由退(换)货公开承诺倡议书》,向全市广大经营者发出倡议: 主动承诺,展示良好形象。秉承“承诺是责任、承诺是形象、承诺是口碑、承诺是鞭策”的理念,根据企业性质、经营规模、商业模式和经营条件,在企业官网、公众号、媒体、实体店显著位置等发布公开承诺书,并向消费者广泛宣传。 积极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承诺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公示无理由退(换)货公开承诺的范围(包括门店、品牌、商品品种等)、退货时限(最低不少于7天)、退货条件(遵循自愿、公平、友善原则)、退货流程,向消费者推送或宣传的承诺内容要尽量详尽,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公开承诺应自觉接受消费者和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 诚信守诺,实现共享共赢。坚持“共建、共享、共赢”的原则,把诚信守诺贯穿到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从售后服务、投诉处理、门店管理等各个环节,履行诚信经营义务,信守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改承诺的,应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希望全市广大经营者特别是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踊跃参加倡议活动,把这项活动作为展示企业形象、宣传企业文化、履行社会责任的机遇和挑战,为西安市消费环境、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