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郑铁峰)2022年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坚持数字赋能“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做好“加减乘除”法,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截至10月底,全省列入“培育库”放心消费单位达24万家,其中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0万家、放心商圈473个。2022年上半年,全省消费者满意度指数为0.9618,持续维持高位。 做好“加法”,强化统筹推进 创新建立放心消费单位“后评价”体系,在机制上做“加法”,率先提出全域创建的工作理念。2021年再次升级创建体系,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出台方案,完善细则,省市县全部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将放心消费建设作为系统评优评先的一票否决项目。 与浙江省农信联社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合作上做“加法”,全面推进金融赋能。今年全省申报创建“放心金融网点”超3000家,为近2.5万家放心消费单位发放“放心贷”达1081亿元,减息让利近3亿元。联合家政、餐饮等5家行业协会,联合通信4大公司开展放心消费行业创建。加强与粮食、文旅等部门合作,推动“放心粮油”、放心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建设,将放心消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内容。 开展常态化督查暗访、线上抽查,在提质上做“加法”。今年以来,浙江省共在线抽查放心消费单位54万家,动态移除不符合条件的单位19440多家,每月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讲评,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市县局开展约谈。多渠道宣传推广“放心消费在浙江”智慧平台,鼓励消费者通过手机端开展消费评价,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满意度测评和消费体验。 做好“减法”,强化重点培育 明确将“三小”行业、洗浴足浴、教育培训、美容美发以及健身服务等发放预付卡的市场主体列入审慎发展对象,减少审慎发展对象。 优先发展主城区商贸氛围浓厚的商圈、街区,并逐步向人口集中的乡镇街道延伸,减少散点单位培育。例如,金华市武义县3个商圈内放心消费单位占全县总量的80%。 对于一些积极性不高、无理由退货承诺不落实、经营环境差、产品明码标价落实不足80%的市场主体,培育数量上做减法,减少问题多发单位。对于已培育发展的,加强检查指导,在问题发生率上做减法。 做好“乘法”,强化氛围营造 宣传工作做“乘法”。创新宣传方式,拍摄“放心消费浙里说”微视频,浏览量超60万人次,入驻华数TV手机客户端大家号。开展主题宣传,拍摄制作“食、宿、行、游、购”主题短视频,组织媒体采风活动。鼓励各地把放心消费与地域文化、品牌文化、企业文化相融合,打造特色品牌。 数字赋能做“乘法”。推进“数智”创建,开发“放心消费在浙江”智慧平台,实现放心消费单位100%在线创建,实现从申报、培育、监管到评价全生命周期动态监管。开发消费者扫码线上评价功能,持续迭代升级,建设基层消费维权服务和放心消费乡村应用场景,构建放心消费指数模型,实现放心消费状况动态评估。强化留痕监管,将放心消费建设各项工作搬到线上,实现经营者端、消费者端与监管者端融合,所有数据汇集后台。实现在线调解,开发在线调解室,全省组织“空中调解”1100余次。 区域协同做“乘法”。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联合各省市梳理“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推进情况,形成“八个一”成果。推进城乡一体化,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突出“无理由退货承诺”,完善创建标准,全省建成“放心消费乡村”95个,实现县级全覆盖。推进消费环境建设与维权一体化,发布长三角地区重要节日投诉举报信息公示,推动长三角消费投诉信息共享应用,联合公布侵权典型案例。 做好“除法”,强化排除隐患 问题整改上做“除法”。围绕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开展放心消费建设专项“三服务”,进企入户帮助提升放心消费建设质量,移除不合格单位。 统一标准上做“除法”。制定创建行业负面清单和名录,明确农贸市场摊位、提供服务或商品具有随机性的经营主体不宜发展为放心消费单位。明确没有实际承诺内容的服务行业和餐饮行业相关单位,不宜发展为无理由退货单位。 核查比对上做“除法”。充分发挥数字化优势,打造相关数据库,各类处罚信息自动转入放心消费智慧平台“预警库”。“预警库”内已注销、列异、严重违规被处罚等相关单位信息自动预警,避免“带病”培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