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今年6月起,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组织开展烟草广告集中整治,此次整治将持续至今年年底。截至8月28日,沈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共直接督导检查60余户相关企业。 据了解,按照《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依据《广告法》《电子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沈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集中整治烟草广告工作的重点任务包括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禁止利用互联网、电子信息等形式发布烟草广告。 整治行动中,沈阳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执法力量,对机场、车站、商场、超市、便利店、宾馆、饭店、医院、公园、广场、社区周边路牌、灯箱、电子显示屏、车体等重点区域和媒介加强巡查和监测监管,及时处理巡查发现、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广告案件,依法严惩涉案违法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