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文/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2月1日起实施,明确禁用“生鲜灯”。然而,《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近日走访发现,山东省济南市部分农贸市场商户仍在使用“生鲜灯”吸引顾客。 12月1日傍晚,记者在济南市市中区鲁能领秀城北京华联超市领秀城店看到,生鲜肉销售专区的所有“生鲜灯”均已换成白色灯管,橱柜里的新鲜肉呈现了原有的颜色。 12月6日下午,记者来到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东河便民农贸市场,在一家生鲜肉销售区,记者发现橱柜顶部挂着近10盏灯,这些灯按照一个“生鲜灯”挨着一个白色灯的顺序排列。记者询问销售人员为何还在使用“生鲜灯”,销售人员表示只有用“生鲜灯”肉才更好卖。 随后,记者又来到济南华联领秀城店,这里仅有一个橱柜售卖生鲜肉。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十几天前就接到禁用“生鲜灯”的通知。正在买肉的消费者张大爷告诉记者,禁用“生鲜灯”太好了,以前买肉时看着颜色很好,可拿回家再看总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现在明确规定商家今后不得使用“生鲜灯”,意味着肉类、果蔬、水产等生鲜类产品将褪下“美颜滤镜”,今后商家要凭实力来吸引顾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