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五一”假期临近。4月28日,湖北省宜昌市、荆州市、襄阳市、黄石市、十堰市、荆门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7地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防范消费陷阱,开心安心过节。 7地消委会提示,商品过度包装,既浪费资源能源,又增加消费者负担,产生的包装废弃物更是对环境造成污染。根据《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两项国家标准,粮食、茶叶、月饼、粽子等商品的包装层数不应超过3层,其他商品不超过4层;蔬菜、蛋类包装层数不超过3层,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此外,包装成本不得超过商品售价的20%,高价商品(如100元以上的月饼、200元以上的茶叶)包装成本占比不得超过15%;包装空隙率不宜过大,如茶叶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45%,糕点类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60%。建议消费者在选购食品、化妆品和生鲜农产品时,通过“一看包装是否豪华、二问包装层数、三比同类产品价格、四测包装体积”,选购包装简约适度、绿色环保的商品,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商品,践行绿色环保消费。发现不符合国家标准,层数过多、体积过大、包装材料豪华的过度包装商品时,主动参与社会监督,提醒商家不合规,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问题。 “五一”假期是旅游高峰期,消费者要警惕各类旅游陷阱。选择资质齐全的正规旅行社,签订详细旅游合同,明确行程、费用、住宿等细节,抵制“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游”旅行团诱惑,避免旅游出行时遭遇强制购物消费、增项消费等问题。自助游通过官方渠道或官方授权平台预订车票、机票、酒店,仔细阅读退改政策,进行退改签、退订、退款时,注意核实确认通过官方渠道操作,警惕退款时遭遇资金诈骗。旅游购买土特产时,按需选购,避免冲动消费,注意辨别虚假宣传,不轻信商家违反常识、夸大功效的介绍;选购高价产品时,参考查询网上价格,做到货比三家心中有数。自觉遵守景区管理规定,文明游玩,爱护环境,不损坏文物财产,不前往未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野景区”猎奇,避免突发危险。 节日期间,演唱会、电影等活动较多,消费者在预订观影演出票付款前,仔细阅读票务须知合同条款,要特别关注退票规则、服务标准等关键内容。发现商家存在没有设置退票渠道等“霸王条款”时,勇于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美容健身、教育培训等促销力度较大,消费者在购买这些服务类消费时,注意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和经济能力选择预付服务,避免冲动盲目消费。选择长期预付式消费服务前,核实消费需求,注意挑选口碑良好的诚信商家,不被口头优惠迷惑,不轻易缴纳定金,签订规范平等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将商家的口头承诺纳入书面合同,避免一次性预存5000元以上大笔金额,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外出就餐时,选择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证照资质齐全的餐饮单位。就餐前全面了解菜品、服务、价格等相关信息,慎食“新、奇、特”食品。春末夏初,野菜、野蘑菇生长旺盛,食用正规商超渠道采购的常见蔬菜和栽培蘑菇,避免食用不明来源的野菜、野生蘑菇,以免误食危及生命健康。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长江渔获物;网络订餐时,查看商家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警惕无证照“幽灵外卖”,签收外卖注意检查食安封签是否完好、包装是否破损、食品是否被污染;购买预包装食品,注意选择包装完好、标识标签内容完整规范、印刷清晰,且在保质期内的食品。 消费结算时保留相关凭证,使用现金支付要索取发票;电子转账支付尽量选择商家对公账户付款,避免向私人账户转账付款;通过微信等方式咨询问题或支付费用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并在支付后索要和留存消费凭据,方便日后维权。 如果遇到强制消费、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或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进行在线投诉,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