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说是租客用火不慎 租客说是电线电器老化引发
不靠谱的房客,把房子烧得一塌糊涂,居然还不认赔,无奈之下,朱先生把对方告上了法庭。昨天,上城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朱先生有一套闲置回迁房,地段很好,百平方米,全新,简单装修后,去年11月,他开始招租。第一任房客小杨是个女孩子,高高瘦瘦,看着挺爱干净,朱先生就很干脆地同意出租了,每月租金6300元,租期一年。
没想到,一个月后出问题了:房子着火了!“基本上能烧的全烧了,墙壁都熏黑了。”朱先生说,自己是凌晨三点接到的电话,赶到的时候火势已经被消防扑灭了,“过道全部是黑烟,过道灯全部融化,木地板全部进水,客厅沙发都烧成木炭了,家电全毁。”
朱先生说,当初在签订协议时,明确有一条说明: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修复或予经济赔偿。
于是,朱先生把包括装修费用和家电设施在内的损失清单一一列出,算了下有近8万,这笔费用要小杨承担。没想到,小杨不肯,这事就告上了法院。
昨天在法庭上,小杨说,“房子起火是电器、电线老化导致的。一些电器、家具都是旧的,冰箱还是坏的,我让房东搬走,他一直不肯搬。”
这一点,朱先生立马反驳,房子刚刚装修完,正规装修,还有验收报告的,电线都是合格品,怎么会出现老化呢。
“房子起火是因为用火不慎。”朱先生拿出消防方面出具的《损失轻微火灾登记表》,上面写明:过火面积10平方米,起火点为沙发。
“我问过物业,他们说着火时,她刚从外面回来,衣服还没换,身上没有一点火烧的痕迹,浑身酒味,而且讲话语无伦次。”朱先生看到过小杨抽烟,他推测,起火原因很可能是小杨抽烟,不小心点着了沙发。
另一方面,赔偿金额也是两人谈不拢的原因。小杨说,赔偿清单存在虚报、谎报,“门禁卡100元,门禁卡根本就是好的。电器、家具是旧的,这么差的装修,哪能这么贵,他要提供相关发票才行。我在火灾中损失也不小,上万元新衣服都烧了,还有项链、存款等,我还预付给房东5个月房租,3万多,他也一直没有还。”
最终,双方愿意申请对房子的损失进行评估。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