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通讯员 陆佳敏 记者 汪晓筠)前不久,消费者张女士的母亲王女士在钱塘区某生活中心购买2套塑身内衣和精油礼盒,共消费了40200元。商家在介绍塑身内衣时,表示产品有排毒塑身等功效,但使用后无任何效果,认为商家存在夸大宣传情况,由此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协商无果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求助。 此后,钱塘区下沙市场监管所在接到该投诉后,立即派工作人员多次对该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据下沙所工作人员介绍:“经查,该场所进门处摆放有五个人体模型,身穿待售的调整型文胸、腰背夹、束身裤等,商品上均有合格证,合格证上显示产品名称、款号、等级、执行标准、成分、零售价、生产企业、地址等信息。在柜窗内摆放有国产化妆品圣诗蔓浓缩型精华液,古澜富勒烯臻美套装等,该化妆品未标示价格。另外,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关当事人宣传其所售衣服具有塑身功效的证据。” 随后,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商家进行行政约谈。同时,对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相关经营行为或改正,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对于双方的消费纠纷,经下沙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消费者与商家协商达成一致,消费者购买已使用过的塑身衣2套和圣诗蔓浓缩型精华液2支,商家赠送短袖腰背夹、束身裤各1件,其余商品退款退货。 对此,钱塘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解读,本案中经营者在对顾客宣传时,对所售内衣的功能作超出使用范围的夸大宣传,且缺乏医学证明和相关依据,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具有误导消费者消费的嫌疑,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 钱塘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一要理性消费。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特别要注意查看产品标识标签、执行标准等信息内容,对于声称具有减肥、治疗作用的“塑身”产品,消费者要提高警惕,不盲目听信购买。二要查验资质。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选择正规商家,对所购商品要有较全面的了解,注意查看商品生产厂家资质、质检报告等证明文件。三要保留凭证。在购买、使用商品后,消费者要妥善保存购物发票、服务单据及宣传承诺等凭证,留下有效证据,便于事后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