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生产仅是销售商品,并且网店已经歇业了,也会涉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某电商平台卖家因此成了被告,起诉他的是一家箱包公司,理由是网店曾售商品已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被告实施的销售、许诺销售、使用涉案专利的产品,构成了对涉案专利的侵害。 杭州调解中心接案后,通过中国(杭州)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进行在线调解。调解员周云路律师了解到,申请人某箱包公司是一项关于“包”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发现被申请人在某电商平台上售卖的某款手提包,整体造型、基本形状、主要设计特征与涉案专利高度近似,且该销售未取得申请人方面的授权。被申请人表示其店铺已经关闭,而且并未生产过涉案侵权的手提包,而是拿货销售,销量也低,利润极低。调解员周云路进一步向被申请人了解,店铺什么时候关闭、是否有关闭的凭证,是在线上拿货还是在线下拿货,是否有送货单或者提货单等。听取被申请人的陈述之后,调解员建议被申请人把线上拿货网站、线下拿货地址、付款记录的证据整理出来。在反复对接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细致取证比对后,调解员通过以案释法、晓之以理,逐渐化解了双方心头疑虑,最后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 杭州调解中心提醒广大朋友,遇到侵权纠纷时,整理相应证据是非常关键的一步。比如本案中,被告提出平台上的店铺已经关闭,那就需要被告提出闭店的证据,同时被告的线上拿货网站、线下拿货地址、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均可作为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