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张文章)乡村厂房内,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逐一核对肉羹配料表;糕点作坊内,执法人员细查标签标识并进行规范指导……今年4月起,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征集线索 4月21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向全社会公开征集4类农村地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违规线索。一是无证生产经营,包括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超出许可范围生产或销售食品、食品添加剂;未设置特殊食品销售专区。二是食品质量与安全问题,包括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以次充好食品;来源不明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非法经营肉制品。三是仿冒与虚假宣传,包括冒名生产;“山寨”食品;虚假宣传食品。四是线上销售违法行为,包括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严格审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对线上销售行为进行有效监管,未及时处置不合规销售行为。 与此同时,福建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相继发布征集产销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线索公告,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号召广大群众通过“市场监管e治理”“随手拍”模块,高效便捷抓拍、留存、举报违法线索,包括农村地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未具备有效生产许可证(登记)、持续保持许可(登记)条件、超出许可食品类别生产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证号等生产食品;特殊食品经营者经营项目与许可备案情况不一致,经营场所涉及违法宣传广告或宣传资料等问题。 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征集未具备有效生产许可证(登记);使用来历不明或污染物超标原料等线索;对农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以及农村地区食品销售主体,征集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等线索。 整治假劣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全面“大扫除”,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力度,通过拉网排查、深挖案源,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龙岩市市场监管局自4月12日起至12月,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购买使用来历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等肉类原料、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植物源性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未经许可(备案)生产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生产侵权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线上线下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虚假宣传和违法宣称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以闽南肉羹、蜜饯、传统糕点3类城乡接合部群众消费量大、农村婚丧喜庆需求高的食品为重点,突出检查原料采购、添加剂使用、标签标识规范、环境卫生监控四大关键环节,以“五查工作法”全面排查小作坊食品安全。排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洛江区某肉羹作坊为改善产品色泽,因对添加剂使用标准不熟悉,未能有效区分使用合规焦糖色,导致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执法人员当场查封问题产品,指导企业规范使用可添加使用的替代调色添加剂。 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托智慧一体化监管系统标签库,组织执法人员对智慧监管系统中标签为涉农村主体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核验,摸排主体对象,建立信息化监管台账并动态更新,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围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聚焦原料污染问题、知假造假问题、欺骗误导消费“3个重点”,排查经营单位是否无证经营,是否线上线下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是否存在掺杂掺假问题及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和违规宣传等问题,以及食品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原料控制等制度。 曝光违法 在专项行动中,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以严肃查处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办理一批违法案件、严惩重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固化形成一批制度成果为目标,着力净化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莆田市市场监管局突出对重点问题的风险排查、责令整改、案件查办以及规范提升,通过对重点问题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曝光典型案例,对违法违规者形成有效震慑,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水平。4月29日,该局公布今年第一期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典型案例,5起案例分别涉及致病性微生物超标、超限量添加、农残超标、过期食品、虚假宣传问题。 莆田市荔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黄石镇某泗粉厂生产的泗粉产品的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认定该厂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将案件线索移送莆田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查办。莆田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厂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没款合计6512元的行政处罚。 5月8日,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今年第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典型案例,3起案例分别涉及标签不合格、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销售不合格食品问题。 南平市建瓯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对建瓯市东峰镇某农产品店进行检查,发现其为在外地经营的电商平台店铺,其店铺所售红糖年糕产品中标注的生产者厂家“南平市同栗家食品有限公司”为虚假内容。该行为违反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近日,建瓯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下架平台店铺所售的标注他人厂名厂址的红糖年糕,并没收违法所得2263.67元,罚款1131.8元。 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还组织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抽检“护航”行动,安排农村食品专项抽检监测2700批次,以食用植物油、饮料、酒类、调味品、乳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线下农村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等为重点场所,以线上综合电商平台、直播平台、农产品交易市场平台等为重点对象开展监督抽检,排查风险隐患,对抽检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