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报调解 商家答应退款 
消费者任女士(化名)于5月31日在萧山区某医疗美容机构花费31999元购买了做双眼皮和脸部除皱服务。“当天我做了双眼皮手术,但我感觉恢复得不太好,去医院检查发现我的皮肤不适合做注射类项目。我找商家退未做除皱项目,对方仅退8800元,我感觉做双眼皮价格过高了,希望商家能告知价格明细。”于是,任女士向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了此事。 消费者 商家未告知项目价格 退费不合理 消费者任女士:经朋友介绍,我了解到这家医疗美容机构有除皱活动,5月29日,我向朋友转账1999元,让其帮我办了一张除皱卡。5月31日,我去这家医疗美容机构,在商家的推销下,我打算做双眼皮手术。商家表示我额头处纹路较深,还需要填充一支玻尿酸。面诊后当天我就支付了30000元,但我并不清楚项目价格,商家也未告知我。 付款后我做了双眼皮手术,恢复时我感到眼部肿胀且瘙痒,6月5日,我去医院检查,医生表示我的双眼皮恢复较差,建议我避免医美注射等有创操作。因此我联系商家反映了此事,对方表示玻尿酸和除皱卡都还未使用,可以等我恢复好后再开卡使用。但我还是希望退费,商家表示需要当面沟通。 之后商家迟迟未给我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我便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此事,最近商家联系我,表示愿意退还8800元,但我按照商家的方案计算后发现做双眼皮花费了两万余元,我认为价格过高,我提出当时商家并未告知我项目价格明细,我不认可商家的方案。 商家 已与消费者达成一致退费 (6月17日,记者联系上了该医疗美容机构,对方表示已记录相关信息,会反馈至相关部门处理。当天下午,记者接到了该医疗美容机构工作人员的来电。) 萧山区某医疗美容机构工作人员:患者今天已经到店与我们协商一致,我们已经签署了协议,这件事情已解决了。 (随后,记者致电消费者任女士,“商家表示医院大厅有收费明细,并给我列明了项目价格,我也想尽快解决此事,便同意签署协议。协议中写明退还6800元,于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退款。未使用的除皱卡1999元并未写进协议中,但由商家退回付款账户,因此会直接退还至我朋友账户。”对此,本报也将持续关注。) 律师 商家应当提供明码标价证据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在消费者消费前商家就应当告知价目明细,明码标价是商家的法定义务。现消费者要求退费,商家应当提供相关费用明细,并证明事先已明码标价。如果商家未事先明码标价,消费者对于价格有异议的,商家需提供此前该服务成交的交易记录或根据市场一般价格确定服务价格。如若商家不积极配合的,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