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8日,消费者刘先生向杭州吉加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支付5160元购买了两张有效期三年的健身卡。“商家门店是位于杭州拱墅吾悦广场的G+游泳健身(吾悦店),之后我又陆续支付11880元购买了健身私教课。我和家人认为锻炼体验感较差,且健身器材存在安全隐患,最近我也要搬家了,因此我向商家提出退费,对方却表示按照合同要扣除30%的手续费,我认为对方扣费不合理。”于是,消费者刘先生向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了此事。 消费者 未开课程也要扣30%手续费 消费者刘先生:我一直在丁桥天街的威尔士健身房锻炼,去年11月底威尔士健身房闭店了,我开始了解家附近的新健身房,在抖音平台上刷到G+游泳健身(吾悦店)的推广,去年11月27日,我在抖音平台上支付200元购买了两张健身月卡。 去年12月18日,工作人员邀请我参加门店开业推广仪式,并推荐我将月卡升级年卡更优惠,三年健身卡2680元/张,当天我又支付5160元为我和家人办了两张卡。 去年12月门店开始试营业,我主要使用器材,我家人主要上团课。我在锻炼时,工作人员在边上指导我动作,我觉得对方挺专业的,1月4日,我向商家支付5940元购买了18节私教课,工作人员当时口头承诺会赠送两节课。 2月初健身卡正式开卡计时。2月26日,我在锻炼时,工作人员提出希望我能帮忙完成业绩,于是当天我又支付5940元购买了18节私教课。上了一段时间课后,我家人表示上团课时教室空间小,但上课人数较多,且偶尔会有孩子进入教室,体验感不太好。 我在锻炼时经常出现使用器材需要排很久队,且我发现门店器材存在安全隐患,这让我体验感较差,因此我想过段时间再去健身。7月初,由于我们要搬家了,我向商家提出退费,对方表示要上报走流程。 7月11日,商家联系我表示私教课退费要扣30%手续费。我提出第一次购买私教课还剩3节,第二次购买课程未开课。第二天对方回复我,表示我购买的健身卡和私教课都需要扣除30%手续费。7月14日,我提出希望未开课的18节私教课扣除15%手续费后退款,对方表示将反映此事。 之后我多次催促,直到7月23日,商家表示由于是我单方面违约,根据合同及公司规定,要扣除手续费。我认为对方一直拖延处理此事,并且没有积极沟通,我希望健身卡、3节私教课按比例扣除15%手续费后退款,未开课的18节私教课全额退费。 商家 门店没有业绩要求 按照合同约定扣费 (记者在抖音平台上搜索“G+游泳健身”,根据搜索结果拨通了G+游泳健身(吾悦店)的电话。) G+游泳健身(吾悦店)工作人员:我是负责会员卡的,消费者办理的是特价卡,且佣金我们已经发放了,根据合同约定,消费者提出退费要扣除30%的手续费。消费者第二次购买私教课是因为他之前的课程快消耗完了,是消费者主动续课的,我们店里没有业绩要求,并不存在消费者所说的情况。 (工作人员表示私教课的退费情况需要咨询私教课相关负责人后答复,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接到对方回电,对此,本报也将持续关注。) 律师 建议双方协商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双方协商一致退费,消费者与商家已签署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如若因消费者个人原因提出退费,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退费。前提需明确合同约定是否有效,若合同中的条款单方面加重了消费者的义务或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该条款可能无效。 本案中,双方签署的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因消费者个人原因提出退费,该如何解除合同,建议双方友好协商,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