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近年来,美容成为一种新的时尚,受到广大消费者青睐,但因对美容缺乏科学认识与了解,且美容美体项目价格一般较高,容易产生消费纠纷。近日,消费者盛女士向余杭区消保委黄湖消保分会(以下简称“黄湖消保分会”)求助。“消费者盛女士向我们反映,她在一家美容院消费了7万余元,享受了该店提供的美容美体服务,但盛女士自身收入不高,用于消费的钱是通过网贷而来,后期又觉得美容效果不佳,希望通过黄湖消保分会要回美容充值卡内的余额和部分补偿。”黄湖消保分会工作人员说。
黄湖消保分会了解相关情况后,召集双方开展调解。“因涉及金额较大,盛女士在消费时与美容院签订了消费合同,但盛女士自身消费能力不足以支持7万余元的消费金额,美容院在提供服务时口头上也存在诱导消费者通过借款软件借款的情况。最终,美容院退还充值卡内8700元余额,并补偿盛女士5000元。双方达成和解。”黄湖消保分会工作人员说。 充值卡、会员卡等预付款形式的消费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普遍,经营者往往将其包装成“充值满送”活动吸引消费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黄湖消保分会针对此类投诉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一是经营者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二是企业法人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一千元;其他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提供的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两千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五百元。三是预付凭证金额超过前款规定的最高限额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超过限额部分的款额,经营者不得因此减少或者取消已经承诺的优惠。四是涉及金额较大的消费时,消费者应当根据自身的消费能力决定消费行为,树立正确理性的消费观,量入为出,适度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