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
消费警示
多位法律专家指出 金融机构应慎用人脸识别技术
 
2021-11-09 09:39:30   杭州网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聂国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与个人信息息息相关,《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正式实施将会对银行业务带来更多合规挑战。在日前由广州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羊城数字金融沙龙”论坛第一期活动上,多位法律专家指出,人脸识别技术在金融行业应用最为广泛,金融机构需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审慎使用人脸识别技术。

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杰律师表示,应用人脸识别时,不仅要考虑便利性,还要考虑安全性。现阶段人脸识别已逐渐取代人工成为金融机构最高级别的认证手段,并被广泛应用。例如,在违规性监控领域,为节约成本、提高便利性,人工监控已经被人脸识别监控替代。这是否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最小、必要原则,值得讨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也认为,相较指纹等个人信息,人脸识别更容易与个人对应,这是人脸识别被广泛普遍关注的原因之一,也是提高人脸识别管制的理由之一。“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应界定人脸识别的使用范围,在存在替代方案的情况下,金融机构仍需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审慎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盘和林说。

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最小、必要”原则,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员马颜昕建议,金融机构可通过提供线上人脸识别和线下办理的双选项方案,以符合法律的要求。

“个人信息泄露在未来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管理问题。”马颜昕指出,当前,我国企业向政府提供数据信息时,面临向谁提供数据,谁负责数据安全以及多头重复向企业要数据等问题,政府应通过立法等机制,建立企业向政府共享数据的渠道。

盘和林教授也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需要后续配套法律的支撑,使各地能有法可依、有标准可依,打通企业数据向政府流动的最后一公里。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专家还建议,中央与地方、大型金融机构与中小型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应做到相同的安全防护级别,并实现非必要不存储。在技术层面,个人信息要第一时间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在管理层面,机构应当关注信息的保存期限以及隔离存储设置。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聂国春    编辑:陈俊男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More>>  
·汽车产品安全评价规程——小测试带来大安...
·绍兴模式 创新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处理
·明星代言频翻车?浙江出台《明星商业广告...
·广西杜绝电商在双11期间玩套路营销
·广西市场监管局调研组督查调研南宁保健食...
·广西南宁举办持续推进消费者满意度提升主...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商局约谈电商经营者 ...
·江西召开双11电商企业行政指导会
·吉林长春:67家单位被命名“放心消费示...
·严打“螃蟹绑大绳” 厦门市场监管部门整...
·湖南益阳开展康养产业领域广告专项整治行...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将消费纠纷化解于萌芽...
·这个联盟 要让“浙江绿”走向世界
·“双十一”第一波 萧山区多家电商企业销...
·隐藏式保暖、关怀型保暖纷纷亮相 消费者...
·“双11”高峰,供应链管理师“显神通”...
·杭州气温大跳水 不少电动汽车新手车主遇...
·消费升级看进博 一切为了美好生活 看看...
·宗庆后在进博会论坛上说 “为消费者的食...
·跨境电商与直播电商“双轮驱动” 余杭“...
·“双11”电商新玩法带来新动能 国产品...
·折扣优惠眼花缭乱 没点奥数功底都不配过...
·今年最后两个月蛋价仍将高位运行 鸡蛋价...
·借“冬”风 冰雪消费热
·你点的炸鸡合格吗?浙江温州公布网络餐饮...
·浙江鄞州积极推进绿色直播间培育工作
·2021年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在扬州...
·电动自行车入梯最高可罚1000元 新修...
·“海汐家政”实施商业混淆行为被罚7.5...
·福建闽侯查处食品类行政案件12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