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仙居县南峰市场监管所调解一起团购未消费不退款纠纷案,为消费者吴女士退还购买套餐电子优惠券费用。这是该县调解首起团购不退款纠纷案。
5月17日,仙居的吴女士致电当地12315投诉中心:自己从仙居微生活微信公众平台购买一张价值99元享用190元套餐电子优惠券,在消费截止日期内未消费,与购买网站交涉退款未果。
接到12315指令后,南峰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立即向双方了解。吴女士认为,自已没去消费,退款理所应当。可网络平台却表示,该份团购已有明示,不支持过期退款。消保工作人员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明确指出网络平台方,经营者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等限制;网站经营者应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退货、退款相关规定。最后,该网站平台方同意退还吴女士99元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