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房间扩容,有位住户擅自将安放空调外机的设备阳台拆除,然后把空调外机移至100米高的走廊通风天井口的外墙上。这样做,房间是大了好几个平方米,可是有不少邻居反映,空调外机噪音扰人,而且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向城管反映多次也不来管管。
“为什么没有人出来管管?难道一定要出了人命才会来管吗?”家住杭州市余杭区东海闲湖城印象湾10幢1单元3004室的俞女士告诉记者,3104业主去年7月新房子装修时擅自改造了应该用来安放中央空调外机的设备阳台,把重达几百斤的中央空调外机移挂到走廊通风天井口的墙壁上,而固定三角架的钢钉就打在钢筋混凝土浇筑的承重横梁上。
俞女士担心,此举可能会使外墙受力不均匀,改变了房屋承重结构,将严重影响房屋质量安全,且给邻居的生活带来了噪音环境污染。如此行为如不制止,将导致更多业主效仿,使小区秩序陷入混乱,房屋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记者在现场看到,偌大的中央空调外机孤零零地悬挂在高约100米的走廊通风天井口的外墙上,只靠单薄的三角架支撑着,这么重的空调外机确实存在着安全隐患,一旦空调外机坠落,后果不堪设想。
据俞女士介绍,3104户的设备阳台已被该户业主改造成了卧室。自己的卧室面积扩大了,住得也舒畅了,但由此也带来了严重问题:中央空调外机只好悬挂在公共区域里——走廊通风天井口的墙壁上,这严重改变了房屋承重结构,对房屋质量造成了安全隐患。更过分的是,3104业主还把空调外机的约三分之一悬挂到30楼的建筑墙面上。3104业主侵占公共区域的行为,既损害了上下邻居的利益,也给邻居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俞女士说,空调外机挂在这个地方,我们每天要承受噪音污染之苦,以后怎么生活?
好端端的设备阳台为什么要改建掉?
“一个设备阳台大概有三四个平方米大。”俞女士说,“这样一改,房屋变大了。他把中央空调外机挂到通风天井口,典型的损人利已行为。”为此,俞女士也曾给余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闲林中队打过投诉电话,但闲林中队回复说不属于他们执法范围。
在房屋进入装修前,杭州东海物业有限公司闲湖城客户服务中心与业主签订过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该装修协议第二条写着:“……涉及改变房屋结构及房屋外观等住宅装修的,需经相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意见、加固方案及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到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备案……”记者注意到,俞女士手里的这份协议书复印件并没有看到东海物业代表的签名和单位公章,只有代表业主的乙方签了名字和按了手印。
那么,3104业主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得到相关部门批准了吗?面对3104住户的违建,东海物业采取了哪些措施予以阻止?
东海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拿出一张违法建筑整改通知书,告诉记者:“去年7月,我们发现这个情况后,第一时间要求3104业主立即整改恢复原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物业也派人上门进行制止,但该业主始终把我们的告知、规劝当耳旁风。”这位物业负责人声称,物业没有执法权,无权强行干涉、拆除。
然而,记者在东海物业公司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看到,该协议第三条物业服务质量目标“房屋外观”一栏中明确写着:“房屋外观整洁,无违章悬挂物,无乱涂乱画现象;无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现象……”俞女士说,就凭这一条,东海物业的服务质量目标未达标。
业主违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禁止在小区内违法搭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如果有:(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可以向规划、城管执法部门举报,提请规划、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也可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协议或业主(临时)管理规约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进行制止;(2)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制止,制止不了的,可向规划、城管执法部门举报,提请规划、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当事人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俞女士说:“国家的相关规定明明写着,为什么城管不肯来处理?究竟要到怎样的严重程度,城管才肯来呢?3104业主擅自将设备阳台改建成房间,已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相关规定,应当予以恢复原来建筑物。”
记者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