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3月1日上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处长齐燎原将新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送到浙江蓝海星盐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手上。据悉,这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浙江省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核发的全省也是全国第一张《食品生产许可证》。 浙盐在全国盐业界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浙江现有8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用盐年产量50万吨左右。国家新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强化食盐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首次将食盐纳入食品生产许可,并于2020年3月1日实施。 在疫情防控期间,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帮扶指导全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出台后,省局快速启动换证工作,及时组织全省食盐生产企业学习《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最新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对照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总局发布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通知后,省、市、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联动组成核查组,对蓝海星盐制品有限公司的生产条件进行现场检查,在严格生产条件审查的同时又对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悉心指导,帮助该企业取得了我省食盐企业第一张食品生产许可证。 “2月28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会同省局食品生产处,赴浙江蓝海星盐制品有限公司现场办公,从人员管控制度、原辅料采购验收制度、过程管理制度、关键工序把控、出厂检验全项目批批检测以及贮存、销售和运输全链条管理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指导帮扶。最终,企业顺利通过了严格的食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据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杭州共有3家食盐生产企业。后续,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跟踪指导和主动服务,帮助有条件的食盐生产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