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天堂伞”还是“新天堂”伞?你买伞的时候注意过这个问题吗?最近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就接到了这样的举报——杭州天堂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流通领域了解到当事人可能生产侵权天堂伞的信息,于是将此事举报到萧山区市场监管局,称靖江街道某制伞厂涉嫌生产假冒“天堂伞”,希望查证处理。 没收侵权伞7450把 处罚款15万元 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举报线索后,立刻安排执法人员前往该制伞厂进行了现场检查。 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当事人(经营者)声称没有生产侵权天堂伞。经查发现,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发现92箱合计7450把伞,伞套上有“新天堂”字样,并发现9叠未使用的印有“新天堂”字样的伞套,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伞和伞套进行了扣押。因未发现相关票据,当事人也未提供有价值的信息,除现场发现的7450把伞外,当事人是否存在其他生产、销售标识有“新天堂”字样伞的情况无法查清。“当事人口述了涉案伞的售价,但没有相关材料印证,为更准确的计算涉案伞的货值金额,执法人员进行了市场询价,认定货值金额为65055.5元。”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说。 对此,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解读,“天堂”商标为杭州天堂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注册商标,“天堂”商标系驰名商标。当事人未经授权,在伞的包装上使用“新天堂”字样,使用的字体与注册商标“天堂”相似,且在注册商标“天堂”前增加“新”字,容易使人误以为“新天堂”源自“天堂”或是“天堂”的升级版,易产生误导。目前,该局已对该制伞厂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有“新天堂”字样的伞套9叠,没收侵权伞7450把,处罚款15万元。 购买时注意看品牌标识等 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多次通过伞业协会等组织对伞厂开展集中培训,培训的重点就是商标、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知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一步,该局将不断深入推进打假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商标侵权高压打击力度,发现一件查处一件,时刻守护群众的消费质量安全。 同时,在此提醒广大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必须不断提高商标意识,做到守法合规经营,不要有“傍名牌”心理,生产或经营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特别是各生产企业,应积极注册自主商标,努力开展品牌创建工作,生产出质量过硬的好产品;消费者在选购“天堂伞”时,应该仔细查看,一要看伞骨上有没有“天堂伞”的钢印雨伞吊牌;二要看吊牌信息,生产商是否为杭州天堂伞业集团有限公司。需要注意的是,天堂伞只有一个名字就是“天堂伞”,没有新天堂伞、苏杭天堂伞等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