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4月7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推行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推行服务型执法工作,这是市场监管部门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的重要内容。 4月14日,在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善武介绍了出台服务型执法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和主要内容。 据悉,《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可以概况为“三个一”:一是把握一个内涵,即准确把握服务型执法的内涵。推行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就是在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的基础上,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为市场主体搭建发展、维权平台,准确理解把握立法本意,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实现管理、执法、服务有机融合的一种执法理念和模式。二是处理好一个关系,即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执法与服务都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手段。加强执法,是保安全守底线、确保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维护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是促进企业自律、激发企业活力、服务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做好服务,就要主动靠前、担当作为,为市场主体繁荣发展提供支持,让服务跑在监管前边,让监管跑在风险前边,降低潜在的违法风险,打造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既不能以强调严格执法为由忽视服务型执法的推进,也不能以加强服务型执法为由违反法律法规原则。三是落实一个要求,就是推进服务型执法,要做到用心用情用力。要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战略意图,更加主动、更加精准、更大力度地发挥服务发展的职能作用。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四项工作机制,明确十二条工作措施,落实四项重点任务。 建立四项工作机制。一是畅通沟通渠道;二是搭建服务平台; 三是落实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 四是建立服务企业咨询智库。建立由各部门业务骨干、执法智才库专家和法律服务智囊团组成的市场监管服务企业咨询智库,切实提高服务能力,为企业在法律咨询、政策供给、产权保护等方面提供精准服务,帮助企业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 采取十二条工作措施。建立“预防为主、轻微免罚、事后回访、重违严惩”的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新模式,按照执法“无事不扰”和服务“无处不在”的原则,在事前、事中、事后,建立事后执法回访制度,做好执法后半篇文章,针对违法行为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加强帮扶指导,把行政执法与跟踪服务有机统一起来。优化信用修复工作流程,支持失信企业重塑信用。健全以信用分类分级为基础的精准监管、构建差异化服务模式。 落实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实施“标准化+”战略,服务企业提档升级;三是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保护企业科技创新;四是坚决守牢安全底线,保障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强化底线思维,守牢疫情防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五大安全”底线,夯实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基础。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利益、挑战道德底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要果断“亮剑”,重拳出击。 《实施意见》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考评机制,强化舆论宣传和务求工作实效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未来,青岛市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推行服务型执法促进法治环境更加规范、竞争环境更加公平、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消费环境更加放心,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进程中积极探索、不断实践,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