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见习记者 贾鑫茹)消费者石先生在滨江区长河街道泰安路9号8楼802室“杭州梵行者健身管理有限公司”花费19800元购买了48节瑜伽私教课程,“我因为个人原因要离开杭州,所以向商家提出退款,但对方却表示当初签订的合同是不予退款的。我让工作人员提供合同,但商家却称时间太久无法提供。”石先生说,“在我当初办理课程时,商家并未告知过我是不能退费的,对于商家的说法,我不能认可。目前,我和商家在协商将课程转给其他学员,但转课程的价格一直没有协商一致。” 于是,石先生向本报投诉此事,“我目前剩余36节瑜伽私教课程,我希望商家能以12000元的价格帮我将课程转掉。” 消费者 商家未能够提供合同 并拒绝退款申请 消费者石先生:2020年,我在“杭州梵行者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支付8980元购买了20节瑜伽私教课程,当时签订了一份合同,但具体条款并未向我们明确说明。2020年年末的时候,工作人员向我推荐将课程升级,这样课程的单价更便宜,价格更加划算。于是,我又支付了10820元,增加了28节瑜伽私教课程。 同时,我也向工作人员提出妻子和我一起使用这张卡锻炼,因我妻子当时已怀孕三个月,对方表示孕期私教每节课需要增加50元的费用,10节课起购。于是,我再额外支付500元为妻子补了10节孕期私教瑜伽课的费用。 去年10月,我和妻子打算回老家生小孩,未来两年没有回杭的打算。所以,我向工作人员提出退款,但对方却表示当时合同签订时写明不予退款,只能将课程延期,因无法解决当时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今年,当我再次提出退款,对方却发给我一个空白的合同用来证明合同是写明不予退款的。对此,我表示不能接受,我要求对方出示当年与我签订的合同,但工作人员却表示时间太久,找不到合同了。而在我的记忆里,当时工作人员并未告知私教课程是不予退费的,因此,我并不认同商家说法。 在我们进一步沟通下,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帮我将剩下的课程转给其他会员,我表示同意。后来,一位工作人员联系我说,找到了一位会员同意以12000元的价格接手我剩余的课程。当时我表示要考虑一下,而后商家的工作人员又来电表示,现在只能支付10800元购买我剩下的课程。我对商家来回变换价格的做法表示反感,因此拒绝了商家的转课。 我的卡目前剩余36节课程,我可以接受商家以12000元的价格转课。 商家: 合同约定不能退款 转课需要与其他会员协商 瑜伽馆工作人员:我们和石先生之前签订的合同上就是写明不予退款的,其间因石先生个人原因不方便锻炼,我们也为石先生停过一段时间课程,也办理过延期。 而石先生想要退款,我们也为石先生联系过其他会员转课,当时和一位会员谈好以10800元的价格转课,但被石先生拒绝,这已经是学员能接受的最高价格了。 而且现在我们也不确定该学员是否还愿意接受转课,我们也问过很多其他学员,都没有接受转课的意愿,所以目前没办法推进这件事。 律师: 应为消费者退款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此事例中,这位消费者购买私教课程服务后,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接受服务要求退费。商家不同意退费,同意为消费者办理转卡。由于消费者对转卡的价格不同意,引发投诉。 消费者与商家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事实上已成立了服务合同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消费者通知商家要求退还剩余费用,即通知了商家解除合同,且该通知已经过去近10个月,符合法律规定。服务合同解除,商家即有义务退费给消费者。 同时,消费者解除合同有法律依据,属于依法解除,商家应当按照消费者未上课程的比例退还剩余费用。 消费者可申请有关部门介入调解,如商家仍拒不退款的,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