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见习记者 贾鑫茹)消费者周女士在拱墅区祥符街道祥园路47号1幢5楼501室“杭州婵悦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办理了瑜伽课程年卡,“因商家总是更换教练,我喜欢的老师都被换掉了。同时,为了照顾小孩,我能去上课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于是,我向商家申请退费却遭到拒绝。经过多次协商后,对方表示要收取25%的手续费并多扣除两个月的课程费用后退款。”周女士说,“对于商家的说法我不能认同,在我付款时对方并未告知过我有手续费,我认为应该按比例退还给我剩余费用。” 于是,消费者周女士向与本报维权热线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投诉了此事,希望商家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消费者: 退费要收取25%的手续费用 并多扣除两个月的课程费用 消费者周女士:2月22日,我在“杭州禅悦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年期的瑜伽课程年卡,本来我办理的年卡原价为8999元。当时店内有一个减重活动,年卡费用增加1000元,但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减重6公斤,可以返价值6000元消费券,可用于以后的门店课程购买及卡项抵扣。 于是我支付了9999元并完成减重任务,获得了6000元的优惠券。可是,在我上课的过程中,老师却经常更换,我们需要和新老师不断地磨合。同时,因家里的小孩需要照顾,我没有太多时间去上课。于是,我在9月15日和工作人员协商退款,对方却表示活动卡不能退。为了参加活动我当时还多支付了1000元,现在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服务也不能退款,我不能接受。多次协商后,对方表示要扣除25%的手续费,并额外多扣除我两个月的课程费用后退款。 对于商家的说法我表示不能接受。关于25%的手续费在我付款时并未明确告知我,并且和我一起上课的朋友申请退款时只收取了15%的手续费,我认为收取的手续费用并不合理。对于多扣除的两个月课程费用,是之前因个人私事办理过两个月的停课。但这是该公司有规定,一年内可以有两次停卡延期的机会。我认为不应该扣除我这部分费用。我要求商家按照比例退还给我剩余费用。 商家: 退费问题还在协调中 希望能与消费者当面沟通 瑜伽馆负责人:我们还在和消费者努力协调中,手续费的比例还在和领导确认。我们希望与消费者直接当面沟通,不方便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记者将商家的说法转达给消费者,周女士表示将和商家当面进行沟通,如果无法协调一致,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律师: 应退还消费者剩余未使用时长 对应比例的剩余费用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商家要求扣手续费没有依据。同时,两个月延期是消费者按照双方约定办理的,属于未使用的时长。这种年卡消费者要求退卡,商家应当按照消费者剩余未使用时长退还对应比例的剩余全部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