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进一步规范国庆节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强化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9月29日,福建省泉州市发改委、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联合发布旅游景区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 泉州市各相关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及国家、省、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景区景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价格收费政策,依法依规经营。 严格落实景区门票收费公示政策,切实按照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在景区入口、售票处等显著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收费公示要体现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内容)、收费标准、优惠政策、监督及投诉电话等,明码标价要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公示之外的任何费用。 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规定的价格优惠政策,各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到位。鼓励各景区景点在落实各级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更大力度的优惠措施。认真规范景区内餐饮、零售摊点、车辆停放等服务场所价格行为,严禁变相欺客、宰客,切实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捆绑销售、强制消费;不得以虚假标价、虚假折扣等手段蒙骗欺诈消费者;不得违反规定以低价优惠或采取赠券、赠送有价服务、回扣等无序竞争手段招揽旅游者;不得违规设置园中园收费、价外加价和价外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据悉,节日期间,泉州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将及时了解景区门票价格执行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责令整改,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对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