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出台了《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一年来,《办法》实施情况怎么样?4月20日,在杭州钱塘区召开的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轻违免罚轻罚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工作现场推进会”给出了回答。 一年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依法处罚和过罚相当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共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2600余件,减轻处罚案件3400余件,共减免金额约1.6亿元,为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壮大创造了更加开放、更加包容的市场环境。 同时,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也探索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机制,率先出台《关于优化监管服务举措激发经营主体创业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监管执法服务经济稳进提质的指导意见》,对提高经营主体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钱塘区市场监管局结合省、市市场监管局试点任务要求,创新推出“123工作法”,以观察期监管为核心,以“首违从轻”和“轻微免罚”为两翼,以规范涉企检查、强化行政指导、做实主体责任为举措,累计为经营主体减负260余万元,直接受益中小微企业84家。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宁波、温州、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关乎营商和民生的重点领域制定了“轻微违法免罚轻罚”规范性文件及实施细则,明确统一执法标准,并依托省市场监管局“执法在线”等数字化手段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有据可查、智能预警分析,确保行政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 今年初,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联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在更大范围统一执法尺度,惠及经营主体。 活动现场还发布了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十大典型案例。“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处罚和过罚相当,避免处罚畸轻畸重。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包容审慎,依法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同时,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提升经营主体自律意识、合法经营意识,宽严相济,实现法治效应与社会效应的有机统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布这些案例,希望进一步指导全省继续做好市场监管领域轻违免罚轻罚工作。 下一步,省局将及时出台办法,并依据办法加快推动全省系统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