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王宇 记者刘铭)由于农场承包人突然消失,消费者迟迟收不到网购的散养笨鸡和鸡蛋。近日,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调处一起网购纠纷,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月10日,峨边彝族自治县消委会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反映有消费者投诉位于峨边彝族自治县的四川某某农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消费者签订了山林散养笨鸡订购协议,但已经两个多月未收到货。受理投诉后,消委会工作人员迅速赶赴该公司所属农场进行调查。 工作人员调查发现,王某于2024年8月与该公司签订了《农场代管合同》,负责承包代管该公司所属峨眉仙山农场。自2024年8月开始,王某通过自己的微信和该农场的微信公众号“峨眉仙山农场”发布宣传视频。经过宣传,多位消费者通过微信转款给王某订购了套餐。截至调查时,订购的消费者有14人,分别来自上海、重庆、湖南等地,消费款共计10186元,订购了6120枚鸡蛋和29只山林散养笨鸡。2025年1月后,王某就停止了发货,仍有2787枚鸡蛋和29只山林散养笨鸡的订单未履行。目前,王某已经离开农场,该公司无法联系到王某。 峨边彝族自治县消委会调查认定,此次订购协议违约是王某和该公司共同的责任。经调解,该公司继续履行王某未按订购协议完成的所有订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