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邱碧英 记者顾艳伟)3月4日至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发现部分经营单位仍存在进货查验记录不全、未按要求标注碘含量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要求经营机构立即整改,并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盐质量安全。 据了解,在广西盐业公司梧州分公司的配合下,梧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47家食盐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围绕“三证一票一报告”(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货物发票和检测报告)是否齐全、食品安全进货查验制度是否严格落实、是否存在销售散装食盐行为、加碘食盐碘含量标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未加碘食盐是否显著标注“未加碘”字样等方面展开。 执法人员注意到,目前,梧州市绝大部分食盐经营单位进货手续规范完备,在售食盐质量安全放心,但也有个别经营单位存在进货查验记录不全、未按要求标注碘含量等问题。 执法人员表示,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容易为非渠道食盐进入流通领域埋下隐患。如果食盐不能准确标注碘含量,会对消费者碘摄入造成影响。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盐质量安全。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主动向经营户和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了食盐经营企业的依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食盐市场共管共治的良好氛围。 梧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督促食盐批发、零售等环节规范有序,坚决防止工业盐、假冒伪劣食盐和含有毒有害物质食盐流入食盐市场,确保食盐市场秩序稳定。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盐时,应选择正规渠道,注意查看包装标识是否齐全,特别是加碘食盐要关注碘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未加碘食盐要确认是否显著标注“未加碘”字样。如发现食盐质量问题,可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