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吴敏 张坚强 记者张文章)7月23日,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翔安区市场监管局、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罚没物资集中销毁活动,销毁侵权假冒等罚没物品总数8.84万件,货值20.31万元。 此次销毁的物品包括:农村假冒伪劣食品3.44万件,货值5.25万元,涉及假冒名酒、不合格调和油、过期保健食品及调味品等;其他罚没物品5.39万件,包括侵权假冒服装鞋帽、皮包、皮带、化妆品、电池、不合格一次性防护口罩等。销毁物品涉及侵权假冒杏花村、牛栏山、FTLA、CHANEL、VERSACE、RADO等商标。这是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继今年3月15日开展集中销毁活动后,再次组织的集中销毁活动。 据介绍,自2020年10月起,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海洋发展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结合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针对农村重点场所、重点主体、重点品类,坚持边打击、边规范、边提升,着力整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净化农村消费市场,助力厦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期间,翔安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查办的一私设非法生猪屠宰场案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立案查处了3个当事人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系列案,至案发时止,3人共销售私宰肉5.29万斤,货值61.45万元,翔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3人进行行政处罚。该系列案的查处是农村市场对私宰肉屠宰、销售的全链条打击,对农村地区销售私宰肉的违法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其成功查处得益于市场监管、农业执法、公安机关分工协作、协同行动,得益于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在查处私宰肉的日常工作中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区公安分局建立了良好的信息共享和分工协作工作机制。 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查办2起涉嫌生产商标侵权、非法添加豆制品案。2021年6月1日晚联合公安机关,突击检查了辖区2家豆腐作坊,现场共查获带有“银祥”标识的豆腐144板、塑料筐381个,7名相关当事人由公安机关带走调查。 2021年6月3日,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对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黄庄里一仓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374箱规格为500ml*6瓶的茅台“播窖”缘天下白酒,外包装标注“播窖”,生产企业标注“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经商标权利人鉴定,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集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涉案当事人立案调查并查扣了374箱茅台“播窖”缘天下白酒。经调查,当事人销售涉嫌假冒“播窖”白酒的货值约20万元,已达到立案追诉标准,集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本案移送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处理。 据统计,从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厦门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30件,移送4件,查扣违法食品2.31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