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8月23日,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通报3起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责令厦门市同安特泉酒业有限公司等3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整改。 经抽检,厦门市同安特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牌十全酒(批号:2019-04-09),酒精度项目不合格。2021年7月26日,同安区大同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按要求对该公司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公司生产该批次老牌十全酒产品共15件,已销售15件,无库存。当天,该公司已按规定暂停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发布召回公告。截至8月23日,共召回0件。经调查,该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生产时间太久,密封度不够,酒精挥发,造成酒精度下降。针对上述情况,该公司进行整改,对酒类产品实行瓶盖加密封垫,同时加强出厂检测。 厦门市同安区马庄餐饮店购买的青脚蟹(批号:2021-07-14),镉项目不合格。8月9日,同安区大同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按要求对该餐饮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马庄餐饮店购进该批次青脚蟹(海水蟹)产品共13斤,已使用13斤。经调查,该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海水污染造成。针对上述情况,该店进行整改,表示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厦门市同安区洪九女家禽摊销售的乌鸡(批号:2021-07-12),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等3个项目不合格。8月9日,同安区大同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告知该店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该家禽摊共销售该批次乌鸡产品8斤,无库存。经调查,该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使用药物造成。针对上述情况,该店进行整改,表示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