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点播”薅羊毛,考虑用户利益了吗? 检察日报 近期,视频平台VIP会员服务和超前点播机制引发社会热议,不少消费者对平台满含套路的操作表示质疑和不满。对此,中消协表示,视频平台不应向VIP老会员收取超前点播费,不得为收取超前点播费用故意减慢视频更新节奏(据9月9日澎湃新闻)。 从会员抢先看到超前点播再到花絮解锁、逐集解锁,3元又3元,不知不觉中用户每看一部剧的花费都要到几十元。近两年,超前点播花样层出,引发网友不满。自己本来就是VIP了,为何还要点播费?这算不算重复收费?在中消协发声后,有视频平台调整超前点播规则,上线选集解锁功能。 虽然“超前点播”招致消费者的反感,但这样的做法依然是视频网站的“标配”,这难免让用户有种权益式微的感觉。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2020年1月至8月,近六成首播电视剧和近三成重点网络剧提供“超前点播”服务。据媒体公开报道,2020年1月,有消费者将《庆余年》的一个播放平台告上法庭,主张其单方面增加付费超前点播的内容,侵害了其会员权利,要求判令“付费超前点播”条款无效。后来,法院判决平台违约。虽然平台败诉,但是一直被诟病的超前点播并未因此取消。为补上法律漏洞,这一平台对超前点播内容做了特别说明——作为VIP会员,若相关剧集内容的提前观看采用“超前点播”的服务模式进行,应当遵守平台相关约定。 在消费者“超前点播”投诉中,大多数是对开了会员还要再次付费的不满。声讨不断,但视频平台依然坚持推行超前点播,背后折射的是盈利焦虑。据了解,长视频平台常见的变现方式有广告、会员付费、电商、游戏等,但大多头部平台主要依赖的仍然是广告和会员付费。随着用户规模见顶,会员等用户付费内容就成为了主要增长点,其中超前点播便是探索多元化付费模式中的方式之一。 商业合理是视频平台为自己辩解的理由之一。的确,超前点播通过明码标价给消费者多了一种选择,并不违背商业逻辑。但是其市场口碑不好,多半是因为在舆论道德上站不住脚。从消费者角度来看,“超前点播”涉嫌“费中费”,违背公序良俗,对消费者合法权益已然造成损害。 在上面所提到的案件中,视频平台在法庭陈述中强调公司的“涉案VIP会员协议”符合网络服务特性和行业惯例,并列举数十个热门App的会员或用户服务协议或者热门网站服务协议条款予以佐证。但从法律角度来看,惯例通常是既有利于自己的利益,同时又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正当利益不相冲突。“涉案VIP会员协议”是否符合网络服务特性并形成行业惯例并不是以已经存在、用得多作为判断标准,而应以符合法律规定、维护各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具有行业一致性、符合行业发展方向为判断标准。 从VIP到VVVIP,用户付费越来越高,但是能享受的权益却越来越少,这是无可回避的事实。在超前点播变得常态化甚至“多样化”的当前,如何平衡用户和商业之间的利益,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让用户享受到更具个性化的追剧体验,这应该是视频平台接下来要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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