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了广泛宣传“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大力倡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消费维权建设、参与消费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3月14,福建省福州市消委会联合福州市律师协会发布2021年消费投诉十大典型案例,并进行案例评析。 2021年1月28日,消费者黄女士投诉称,其于2020年11月1日接到深圳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鼓楼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婚介公司)工作人员的来电,说看到其之前填写的资料,并在询问个人情况和择偶要求后,表示为其筛选匹配了几个适合的对象,可免费到店查看相关资料。到了门店后,黄女士在婚介公司工作人员的劝说诱导下,缴纳了服务费4万元,并与婚介公司签订《婚姻介绍服务合同》,对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等进行了约定,其中匹配对象人数为5人。合同履行之初,黄女士对推荐介绍的男生都不满意,其间,其多次要求提供约见对象详细情况,婚介公司工作人员始终未能予以提供,只是忽悠其开启约见服务。后在与推荐的4位男生见面后,发现与工作人员介绍的大相径庭,均不符合她的择偶标准及要求,于是她自2021年1月初起就多次向婚介公司提出退款,但遭到拒绝。直到1月27日,婚介公司称其只剩下1个名额没有见,故只同意退款8000元。黄女士对此不予认可,向福州市消委会进行投诉,要求婚介公司退还服务费3.8万元。根据《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修订)》的相关规定,福州市消委会将该投诉转由鼓楼区消委会进行处理。经调解,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婚介公司退还消费者服务费35380元。 福州市消委会、福州市律师协会指出,婚介公司工作人员先是以免费查看男生资料引诱消费者到店,后以可匹配优质相亲对象为噱头,诱导消费者支付高额服务费,并与婚介公司签订《婚姻介绍服务合同》,但之后婚介公司匹配推荐及安排约见的男生均不符合合同签订前婚介公司所宣传的标准,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与婚介公司签订《婚姻介绍服务合同》,并缴纳高额服务费,约定由婚介公司根据消费者的情况及择偶要求提供高端婚恋服务,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婚介公司未按约向消费者推荐介绍符合条件的应征人选,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得以实现,因此消费者要求婚介公司退还相应金额服务费的合理诉求应当予以支持。 福州市消委会、福州市律师协会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婚介服务时应尽量选择合法正规、收费明晰、信誉良好的婚介服务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年龄、身高、收入、职业、经济状况等择偶要求并写入婚介服务合同,同时对服务周期、约见次数、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作出明确约定,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不接受不平等条款,以免事后发生纠纷。婚介服务机构要严格审核婚介对象信息的真实性,并以征婚者的意愿为前提,明确细化择偶要求,切实履行做出的宣传与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精准推送符合条件的应征人选,为婚恋双方进一步发展创造机会。 另外9起典型案例涉及餐馆额外收取餐具费、车辆屡出故障、网购燃气灶疑似假货、婚纱退租遭遇霸王条款、房产中介未尽职责、吸尘器寄修乱收费、商家诱导儿童购买百元卡片、报名培训事后却无法报考、特价商品不退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