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天津讯(记者万晓东)为促进天津市网络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网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和网监处会同反垄断处、反不正当竞争处、广告处、价监处、质监处等处室,以线上形式召开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工作行政指导会,指导网络平台企业在“双11”“双12”期间合规经营,淘宝、京东、拼多多、美团、饿了么等20余家平台企业参加会议。 会上,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各参会处室围绕反垄断法及修正的主要内容、典型的垄断行为及风险、规范互联网广告行为、加强医疗美容等行业信息公示、维护餐饮平台外卖送餐员合法权益,以及做好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等方面对参会企业进行指导,对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提出要求。 要求各平台企业要自觉落实法定主体责任,依据《电子商务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广告审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科学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以“亮照、亮证、亮规则”为核心,将平台信息公示相关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实现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多方共赢。 要求各平台企业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联动,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快速解决消费者投诉和纠纷,提振消费信心。 要求各平台企业参会人员要对指导的内容高度重视,及时对平台经营行为进行自查,依法做好商品价格管理,杜绝“二选一”“先提价后降价”等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改正,确保今年“双11”“双12”期间网络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