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罗立宏 记者顾艳伟)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强力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日前将3起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2024年12月,钦州市市场监管局与钦州市公安局在定期会商一起制售虚假发票的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杨某某涉嫌存在销售非法拼装、加装大容量蓄电池、拆改限速(包括解码提速)以及改装电动自行车原厂电器配件的违法行为。钦州市市场监管局、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会同钦州市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对以杨某某为首的犯罪嫌疑团伙以及该团伙的4个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窝点进行集中收网,现场共查扣涉嫌拼装的电动自行车整车144辆,电动自行车半成品车18辆以及一批用于改(拼)装的电动自行车配件,涉案货值超过35万元。经检验,上述144辆电动自行车全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南宁市市场监管局、钦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等19人已被公安机关执行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另外两起案例分别是梧州市长洲区某车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动自行车案和南宁市潘某某无证无照从事非法拼装电动自行车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