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杭州市司法局联合出台的全国首个《平台经济新业态市场监管领域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于12月31日起正式施行。《指引》是推进我市平台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探索,不仅对于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打造“中国数据产业第一城”具有重大意义,也是平台经济新业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合规管理的创新实践。 梳理全国首个 二手交易和跨境、社交电商合规指引 《指引》梳理全国首个二手交易和跨境、社交电商合规指引。首次提出网络二手物品交易纳入市场监管的经营性标准;首次提出网络跨境商品交易分类,明确不同类型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首次提出社交电商的分类和社交电商推广者的定位,禁止以社交电商行传销之实。 《指引》建立全国领先的数据反不正当竞争指引。禁止流量劫持的规定是对杭州查办的全国首例网络流量劫持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案件的固化;禁止非法数据搬家的规定是对我市查办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三十周年市场监管总局十大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的固化;比价规定是对全省首起价格商业诋毁案的固化;首次提出网络评测概念、基本原则和评测数据依法使用要求。 此外,《指引》在全国首次提出网络鉴别、“拍卖”等规则指引。将网络文玩市场监管执法历史固化为规则;首次对网络“拍卖”的司法、行政、竞价等行为予以区分;首次确定网络鉴别的定义和效力;首次对抽奖式网络盲盒和网络有奖销售予以细化区分;并对虚拟数字人、网络未成年人保护提出了合规要求和展望。 《指引》鼓励电商平台经营者 参与鉴别标准制定 目前在奢侈品、文玩等领域网络鉴别“走红”,除第三方网络鉴别经营者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也开始涉足网络鉴别领域,根据其能力为网络交易开展文玩类、品牌类等鉴别服务,具体而言就是通过经验和科学等方法,鉴别物品的年代、材质、工艺、品牌等内容。《指引》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参与鉴别标准制定,不断提高鉴别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提升鉴别效率和准确性,保障网络交易商品品质。当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三方网络鉴别经营者出具鉴别报告、证书或进行标识的,依法应当遵守以下规则,一是明确其所鉴别的具体内容,二是对鉴别结论负责,三是应当如实披露自身鉴别能力,四是不得就鉴别结论效力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但鉴别结论可以作为相应物品具备相关属性的参考依据。特别要强调的是,如果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三方网络鉴别经营者开展检验检测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认定。 同时,在体验分享、消费测评方面,《指引》规定,网络评测是指对不同品牌的同类商品或同一品牌的不同型号商品,或者对商品明示内容与商品实物,就商品的性能、安全、一致性等方面指标进行对比检测、评价服务并在网络上展示的活动。 目前网络上出现很多通过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属于网络评测的范畴。《指引》特别对两类评测经营者作了规范指引,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评测数据,对其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作片面的对比,提升自身的商业业绩、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欺骗、误导消费者。第三方网络评测经营者应当恪守客观、中立的职业操守,通过网络测评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