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为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倒逼经营者诚信经营,近日,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消保委和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区经信局、区文广旅体局等单位发布《洞头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披露办法》,重拳整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以往,消保委在调解消费争议过程中,如果经营单位不来参加调解,就视为不同意调解,调解也将会终止。针对这种拒不调解,情形恶劣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只有省、市级层面会对该经营单位进行披露。出台该办法后,我们直接在县级层面披露,强化了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为广大市民的消费选择提供了参考。”洞头区消保分局负责人表示,自《洞头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披露办法》实施以来,洞头已公开披露2个经营单位的侵权行为,其中包括家装用品预定投诉和预付卡消费纠纷,有力督促了经营者第一时间听取消费者需求,及时做好后续退款处理工作,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装修消费时要谨慎选择商家。 同时,为进一步配合披露机制发挥实效,针对以往部分消费投诉受理边界模糊的问题,洞头区还出台了《洞头区联动处置消费投诉暂行办法》,对各单位的消费投诉受理范围进行梳理,理清部门职责,推动形成指定部门为主处理、其他部门协同处置的机制。截至目前,洞头区消保委已协助区经信局、区住建局等部门妥善处理12件预付卡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解决1起涉及92人左右的群体住房装修投诉,消费投诉纠纷的化解效率进一步得到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