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商家无过错,应按合同执行 商报讯 (记者 周佳丽) 近日,消费者董女士向与本报维权热线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投诉称,其此前在拱墅区东新路155号和平广场1楼旋之羽音乐艺术中心为其孩子报了最强大脑和思维数学(二选一)及钢琴课共264节课,花费35000元,现因课程不合适、上课距离较远等原因希望退款。“我原以为商家能够按课程比例把剩余的钱退给我,但对方却拿出电子协议说,上了超过三分之一且未超过二分之一的课程仅能退全款的35%。”董女士说,其此前并不知晓该规定,“目前课程还剩下158节,希望商家能按比例退款。” 消费者 课程转课无果 申请退款未能按比例退 消费者董女士:我是2020年在旋之羽音乐艺术中心报名的课程,一开始只是为了报钢琴课,后来商家说搭配着其他课程一起买可以打折,最终我共买了264节课,包含最强大脑和思维数学(二选一)及钢琴课。 之后我就带着孩子每周去上一节钢琴课和一节数学类的课程,后来我才知道孩子上的数学培训课与在学校学习的内容无太大关系。 直到去年夏天,因为有给孩子转学的打算,我先询问了商家能否把培训课程转到合肥的连锁机构,对方表示可以,但转移手续比较麻烦,于是我就放弃了这种想法。后来因多方考虑,孩子仍留在了杭州上学,但因上的是寄宿学校,上培训课不方便,我就向商家提出了退款。 对方先是拿出了一份我未见过的电子协议,上面约定了所上课程超过三分之一且未超过二分之一的,仅能退全款的35%。这份协议上面我并没有签过字,对于退款的约定我也无法接受,希望商家能够按比例退还我剩余的课程费用。 商家 协议一式两份消费者已签字 根据约定仅能退全款的35% [天眼查APP显示,该公司名为“旋之羽艺术培训(杭州)有限公司”,公司目前为存续状态。] 旋之羽艺术培训(杭州)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董女士购买课程时,我们当时有明确告知其相关退款规定,等董女士确认后再签字盖章。 董女士如今想要退款,是因为其要搬到合肥,此前我们的课程顾问也多次催促其处理此事。按协议约定,课程进度超过协议课程的三分之一,且不超过二分之一的,退还所缴学费的35%。 因为董女士报名的都是团课,其退款后我们也无法再安排其他学员中途插班上课,我们有此规定也是为了避免有类似的情况出现。退款时,赠送课程及特价优惠自动取消,当然董女士也可将剩余的课程转让给其他适龄儿童。 (对此,消费者董女士表示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律师 因自身原因要求退费 商家可按合同执行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消费者与商家签订了书面合同,且现在消费者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退费,商家无过错,故商家的回复是合理的。 如消费者因课程不适应为由申请退款,那么双方一定是各执一词的。消费者和商家如果不能就退款问题协商一致,那么消费者可以向商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各方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再根据事实依法判决。 建议消费者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自身认为不合理或者不愿意接受的内容,可以要求商家进行删改。签订合同后,则应当遵守契约精神,依约履行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