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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学后“月入过万”的副业培训多少有诈?
 
2024-03-15 09:28:48   杭州网

兼职不成遭遇诈骗

课程退费难上加难

这样的培训还催生出一系列其他乱象。

记者咨询某机构自媒体运营实操课时,表示课程太贵负担不起,对方就不断诱导记者分期付费:“学费方面有压力,可以通过花呗、借呗等方式付款。”

天津人赵芳原本想通过兼职配音增加收入,但在连环套路下却背上了十多万元的债务。

赵芳报了一个兼职配音培训班后,顺利完成了培训内容。今年2月29日,赵芳被拉进某配音兼职工作新人群。群友的各种“赚钱”以及礼赏(在××影视App中充钱购买,做帮影视主播打赏的任务,根据佣金获得利润,任务成功后本金和利润可以提现)提现成功的截图,让赵芳决定“小试牛刀”,分两次充值了几百元完成任务后,她不仅拿回本金并且赚了400元。

放下警惕的赵芳决定投入5万元升级会员,“这样回报高、利润高”。

这次,系统为赵芳匹配了需要19万元本金的大额联单任务。面对该任务,在群友的鼓励和出谋划策下,她从某借款平台借了将近10万元,又向配音兼职工作推荐人借了5万元,一起转入推荐人的账户由其帮助升级会员等级。但在她转账成功后,推荐人就像人间蒸发了。她想维权,却不知道该找谁。

同样在努力维权的还有今年21岁的河南周口人陈晓。

受广告引流,陈晓报名了四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绘画培训课程。对于学费,工作人员说“机构为大学生额外提供‘先学后付’的分期贷款方案,2个月就能自己兼职付完全部学费”。为了让陈晓信服,这名工作人员还提供了许多学员的接单反馈截图。

就这样,陈晓分期12个月贷款5953元报名。但是上完基础班后,陈晓一直接不到兼职单。她找到负责老师表明自己要退学。对方却以课程已经结束为由拒绝退费。如果坚持退学,则需要承担3571元的违约金。此时,陈晓已经支付6期分期费用,加上预订金,已支付了3007元。

目前,陈晓为了维权加入了某社交媒体上的“退费维权交流群”。被培训机构忽悠签下培训合同、要求退学退费却遭遇“踢皮球”……这是该“退费维权交流群”里绝大多数人的遭遇。

厘清责任强化监管

规制职业培训广告

多位从业者在总体上肯定了职业培训的价值。陈先生坦言,职业培训的意义在于帮助大家找兼职方向并且能够快速上手,但是一定要找准正规的、性价比高的机构,不要冲动消费。干副业能赚钱,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水平和能力。

“一些广告宣传某项副业培训包教包会,月入几万元,这种夸张性的表述对副业培训领域有害无益。”高女士说,事实上,没有广告引流,很多消费者也不会被“忽悠”参加不正规的副业培训。

一些受害学员告诉记者,引流网络平台事后往往以无法对培训内容负责为由“甩锅”。

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叶刚看来,明显带有虚假宣传、虚假培训嫌疑的培训广告、产品在平台上畅行无阻的原因,究其根本是信息发布者未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王叶刚认为,厘清此类平台的法律责任,可以倒逼平台履行审核监督的安全保障义务。平台作为发布内容的“守门人”,具有天然的监督优势。

“消息发布者人数众多,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实时监管并不现实。平台发现违法行为后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则可以实现平台监督与政府监管的联动。只有明确平台在‘副业培训陷阱’中的法律责任,才能让平台更积极主动地履行审核监督的安全保障义务。”王叶刚说。

在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强看来,“这些打出低门槛、高回报的副业培训广告,违反广告法的规定,其监管的关键和难点,在于其脱离线下广告机制进入了网络世界,执法机关对其整治与监管较为困难,一方面是由于网络空间的开放性和匿名性增加了监管难度,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当前线上职业培训广告和培训内容的审核机制尚不健全。

孟强认为,要治理此类问题,必须强化对网络职业培训广告行为的监管力度,要求网络平台切实履行审核职责,斩断不法引流链条,建立网络广告巡查治理的常态化机制,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积极回应消费者关切,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到实处。

关于职业培训类广告的规制,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媛媛认为,相较于立法来说,目前更宜通过各地相关部门出台合规指南性文件并加强监管,这种做法可以更有针对性地解决职业培训广告市场秩序乱的现实问题,各地相关部门可以在合规性指南中明确职业培训广告的内容要求及形式要求,对职业培训广告作出规范指导;提供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受理、查处违法广告行为;还可以组建专门的人才队伍,对职业培训广告加强监管筛查。

同时,在调查中,有消费者提到,其在大型正规招聘平台上看到招聘兼职以及相关培训广告后进行联系,最终受骗。

“如果招聘平台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求职者人身财产安全导致损害的,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至于平台承担责任的具体比例,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认定。但不同案件的案情并不相同,很难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划定平台的责任比例。”王叶刚说,在用人单位入驻平台前,平台应审查用人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招聘信息发布后,若平台发现招聘信息存在虚假宣传、虚假培训嫌疑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限流或删除等必要措施,防止更多求职者受到误导。

孟强认为,此类招聘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内部风控措施,例如严格审核入驻企业的资质、对涉嫌诈骗的信息及时处理、建立黑名单制度等,以有效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在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显敏看来,消费者通过网络向“千里之遥”的经营者支付培训费,要维权必然存在维权成本过高的问题。

他提醒消费者可以按以下步骤处理:与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协商,如果找不到该经营者,则要求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其信息;如问题得不到解决,与平台经营者协商;再不行,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穷尽前述救济途径均不能解决,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互联网法院起诉。互联网法院审理这类纠纷案件,立案、庭审、送达等环节均在网上完成,可以部分解决维权成本过高的问题。

(文中受访学员均为化名)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记者 赵 丽 见习记者 丁 一 实习生 文旭晨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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