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今年以来,福建省宁德市市场监管局以打假、处劣、治虚、惩偷为重点,实施放心消费“执法铁拳”提升行动,查处制售伪劣燃气具、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食品违法广告,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成分等11类违法行为。6月24日,该局公布一批“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其中,1月22日,宁德市屏南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发现当事人林某某通过微信销售含“西布曲明”减肥压片糖果,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4月22日,屏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50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5月8日,宁德市周宁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周宁县某小吃店进行检查,在店内的冻柜内发现串遇小肉串(牛肉味)2包,其中1包未拆封(10把),1包已拆封(7把),在店内的冷柜中发现散装串遇小肉串(牛肉味)5把。该肉串配料表均无牛肉成分,且店内未发现其他牛肉把串。经确认,在售的牛肉把串是以串遇小肉串(牛肉味)作为原材料烤制而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6月16日,周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980元,罚款1980元。 此外,宁德市市场监管局还公布了福建某食品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宁德市蕉城区某服装店销售不合格童装案、福鼎市某燃气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实施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及记录制度案、宁德某检测有限公司基本条件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擅自出具检验检测结果案、柘荣县某服装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卫衣案、宁德市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案、古田县某首饰加工店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寿宁县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灭火器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