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刘铭)12月26日,四川省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举办首届2024年度消费维权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提升消委组织调处消费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案评会共有来自金牛、锦江、武侯、高新等12个区(市)县消委会(消协)以及市消委会推荐的14个典型案例参评,涉及装修建材、养生服务、预付式消费、电子产品、异地购车、老年人会销、电视购物、房地产、跨区域维权等领域。 专家评委团围绕案件处理程序、案情介绍、案件处理定性、法律法规引用、案例点评及案例典型性等方面进行现场打分、精彩点评,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7名。记者注意到,多起获奖案例在适用法律法规上运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消保条例》)。据介绍,随着《消保条例》的宣传贯彻,各地消委组织积极运用《消保条例》化解消费矛盾和纠纷,取得显著实效。 成都市消委会参评的一起游泳健身案例在评选中获得二等奖,该案例涉及一名老年会员因游泳健身房闭店后拒不退费而引发的纠纷。按照《消保条例》相关规定,预付费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消费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有权要求经营者继续履行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义务,或者要求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据介绍,投诉处理工作人员依据该规定组织调解,最终帮助消费者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