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 近期,部分连锁快餐加盟店相继被曝光食品安全问题,引发广泛关注。对此,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指出,食品安全关系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相关品牌方应当深刻反思,接连的负面新闻也值得所有连锁餐饮品牌警醒。 当前,连锁加盟模式发展迅猛。在快速扩张过程中,一些品牌“重规模、轻管理”“重利润、轻标准”,导致加盟店的品控参差不齐,甚至造成食品安全等风险,损害品牌声誉,侵害消费者权益。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品牌方采取加盟模式,必须以供应链管理和品控能力的同步提升为前提,在获取加盟利润的同时,内部管理也应当跟上。相关品牌应当积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与经营模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全过程风险控制体系和考评机制等。 关于加盟店如何求偿的问题,江苏省消保委表示应当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连锁店或加盟店模式属于特许经营,即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在这种模式下,作为被特许人的加盟店是自主经营的独立民事主体,也独立承担消费纠纷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但如果发生品牌方因实际控制、共同过错、产品缺陷、虚假宣传或合同约定等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形,可能承担连带责任。若加盟店以品牌方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如使用商标、宣称代表品牌方),可能构成表见代理,消费者可以向品牌方主张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