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6月24日,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鼓励餐馆、奶茶店、火锅店等餐饮服务单位明明白白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最好支持消费者扫码查询。 《指引》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公开食品添加剂名称、功能类别、使用范围、使用量等信息。餐馆标注方法要通俗易懂,比如“碳酸氢钠”可以配套标明“小苏打”。针对实际情况,餐厅可以增加“孕妇慎用”“过敏提示”等警示语作为特殊人群就餐的潜在风险提示,比如含甜味剂“阿斯巴甜”的饮品需标注“苯丙酮尿症患者不宜”,让特殊消费者在外就餐时的心情从忐忑变安定。当然,对使用量极低(比如每千克中不超过0.1毫克)或者仅在制作过程中起辅助作用、最终产品中完全不存在的食品添加剂,可以免于公示。 商家可以选择三种公示方式:一是可以在菜单中菜品名称旁标注“含某某食品添加剂”字样,并配套标注功能类别、使用量等,各种食品添加剂中加得最多的排首位,其余按使用量的递减次序排列;二是可以在餐厅收银台、就餐区等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或在餐桌、墙面、灯箱等位置张贴公示信息,列举信息;三是电子化手段,市场监管部门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放心餐饮社会监督码”、电子菜单、就餐区显示屏等渠道公示,消费者扫码便知。 《指引》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消费者互动。在菜单首页、点餐页面添加引导语(如“本店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公示如下”),提高消费者关注度。鼓励从业人员在消费者点餐时,主动向消费者介绍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解答消费者的疑问。设置意见箱、在线反馈表单、客服电话等消费者反馈渠道,收集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公示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分析整理,及时整改和优化。开展食品添加剂知识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认识和理解。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餐饮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2025年2月生效的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提出,使用23大类食品添加剂(包括酶制剂和香精香料)应予以公示。湖北省出台《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指引》,是为了让新国标细化落地,破解“零添加”营销乱象,杜绝商家打擦边球,让消费者慧眼识添加、吃得更明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