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讯 近期,浙江个别企业和自然人把陈梦、汪顺、张常鸿等奥运健儿姓名和“杏哥”“添神”等相关特定指代含义的热词进行恶意抢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以攫取或不正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侵害他人姓名权及其合法权益,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中国消费者报》了解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迅速梳理涉嫌奥运健儿姓名商标注册申请线索,严厉打击恶意抢注行为。 8月25日,永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浙江钛尔工贸有限公司恶意申请注册“陈梦”商标行为,予以警告并作出行政处罚。杭州、温州鹿城、金华婺城等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实地核查,约谈浙江广宇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等商标代理机构,要求其全面自查整改。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已驳回涉及奥运健儿的“杨倩”“杨大妞”“陈梦”“全红婵”“杏哥”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 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11月1日,第四次修改的《商标法》正式施行,明确在商标审查审理的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依法打击恶意商标申请注册行为,为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提供了直接、明确的上位法依据,从源头上制止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并将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贯穿于整个商标申请注册程序。为了落实好《商标法》有关规定,有效规制恶意商标申请注册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同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细化了对恶意商标申请注册行为和违法代理行为的惩治措施。 据悉,近年来,浙江省切实加大对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侵犯杭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重大项目等各类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的排查和监管。今年,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已排查涉嫌恶意抢注行为线索74条。下一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将一如既往地回应社会关注,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高压态势,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浙江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